发布日期:2024-07-11 20:22 点击次数:149
融通粤澳,携手共进。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也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落地实施三周年。
为落实大湾区建设涉澳任务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第一阶段目标,更好地宣传总结金融支持粤澳融合发展和横琴建设的工作经验和成果,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国际大都市建设,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广东金融学会、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组织举办主题为“融通粤澳 携手共进”的金融支持粤澳融合发展暨横琴建设案例征集和推广活动。
此次案例征集和推广活动由广东金融学会、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主办;广州金融业协会、广东省内各地市金融学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行业协会承办;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21世纪经济报道联合承办。
活动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8日,后续主办方将进行案例初选、专家评议等环节,并拟于9月份发布征集结果,同时鼓励申报主体在后续持续做好入围案例的深度宣传,展示新时代广东金融业支持粤澳深度融合方面的创新风貌。
哪些主体可申报?
一、在广东省内注册的银行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支付公司、征信公司等各类持牌金融机构、组织,包含法人机构、省级和地市级(含横琴)分支机构、专营机构。
二、在广东省内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
三、在广东省内注册,运用现代金融工具支持粤澳融合发展、横琴建设取得实效的实体企业,包括投资控股企业等。
四、在广东省内从事各类金融改革创新相关活动的机构,包括金融改革创新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为金融改革创新提供支持的金融科技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等。
案例推荐有哪些要求?
一、案例相关的金融服务应当体现涉澳元素,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即可:
1.金融服务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经营的澳资企业,对澳门供应农产品、食品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企业,或为澳门企业、澳门居民、内地驻澳机构、在澳门注册的其他机构;
2.金融服务提供方为在粤经营的澳资金融机构,或者广东金融机构与澳门金融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3.金融服务涉及粤澳贸易和投融资往来,或者两地金融机构间的跨境金融业务;
4.金融服务提供者或服务对象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
5.其他促进粤澳融合发展及横琴建设的金融服务、产品以及模式创新。
二、案例应具有典型引路、创新意义、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展示金融支持粤澳融合发展及横琴建设成果和工作亮点,为全省以至全国金融改革开放提供可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三、案例须具备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合规性。在金融产品、服务方式、交易机制、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对推动金融支持粤澳融合发展和横琴建设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可以进行复制推广;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
四、推荐的案例发生时间为2021年初至申报截止日期。
如何申报?
各单位围绕案例征集要求推荐案例(省级、市级分支机构或多家单位可以联合推荐),每个案例需单独填报《金融支持粤澳融合发展暨横琴建设案例推荐表》。案例内容应当包括背景、具体做法、实践效果、创新亮点、推广建议等五个部分,单个案例篇幅控制在1000~2000字,鼓励配图片、视频、PPT等多媒体宣传材料,以便展示、交流。